電子稱防爆等級EXDIIBT4與EXDIICT4有啥區別(上海本熙測控設備科技有限公司)
防爆電子稱定義:在規定條件下不會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子稱。
分為兩類:
Ⅰ類:煤礦井下電子稱;
Ⅱ類:除煤礦、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子稱。
Ⅱ類又可分為ⅡA、ⅡB、ⅡC類,標志ⅡB的設備可適用于ⅡA設備的使用條件;ⅡC可適用于ⅡA、ⅡB的使用條件。
IEC / CENELEC / EUrOPE及NORTH AMERICA / FM標準為經常選用,新的歐洲防爆標準ATEX100a將取代原CENELEC標準
ia 等級:在正常工作、一個故障和二個故障時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電子稱。
正常工作時,安全系數為 2.0;一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5;二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0 。
注:有火花的觸點須加隔爆外殼、氣密外殼或加倍提高安全系數。
ib 等級:在正常工作和一個故障時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電子稱。
正常工作時,安全系數為 2.0 ; 一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5 。
正常工作時,有火花的觸點須加隔爆外殼或氣密外殼保護,并且有故障自顯示的措施,一個故障 時安全系數為 1.0 。
EExd:是指將爆炸包起來的意思;
IIC:是指點燃能量uJ,280,>180,60...80,<60;T6:是指溫度組別,即電子稱按其大表面溫度被分在不同的溫度組別。氣體的溫度組別按不同的點燃溫度劃分。T6是85度。
隔爆型電子稱(d):是指把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閉在一個外殼內,該外殼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壓力并阻止和周圍的爆炸性混合物傳爆的電子稱。
增安型電子稱(e):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并在結構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 以避免在正常和規定過載條件下出現點燃現象的電子稱。
本質安全型電子稱(i):在正常運行或在標準試驗條件下所產生的火花或熱效應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電子稱。
無火花型電子稱 (n): 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產生電弧或火花,也不產生能夠點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表面或灼熱點,且一般不會發生有點燃作用的故障的電子稱。
防爆特殊型(s): 電子稱或部件采用GB3836-83未包括的防爆型式時,由主管部門制訂暫行規定。送勞動人事部備案,并經的鑒定單位檢驗后,按特殊電子稱“s”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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